盜文(圖)者真的很可惡!! 怎麼可以沒有經過作者同意就擅自將別人作品私轉至別處呢!! 今天軒在逛巴哈的明志哈拉板時,看到了一篇討論文,軒想也沒想的就給它點進去看。 結果看完後,軒發現那個大家在討論盜文(圖)論壇,不就是之前盜了軒『明志同人--永恆的愛戀』一文的論壇嗎?! 幾乎所有在巴哈發的明志同人文他們都私轉到他們的論壇去。(因為巴姆哈特並無防反白和鎖右鍵的功能,所以盜文(圖)還挺容易的。) 軒的『永恆的愛戀』也是在巴哈被盜走的,害得軒都不太敢在到巴哈放文了……這是所謂『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吧…… 遙想…… 就在幾個月之前,軒有一位朋友跟軒說有人盜了他和軒的文章放到一個大陸的明志論壇。 之後,他也給了軒網址,要軒去看,軒先是一陣錯愕,然後才點了網址去那論壇看看…… 果不其然,軒看到了他和軒的文章……那時軒的心情真是相當的複雜…… 為什麼怎麼說?因為有人會盜軒的文……那就代表軒的文章還算不錯看……吧? 幸虧軒的那位朋友請他的朋友幫我留言請那論壇管理者將軒文撤下。(感謝莉) 但是,軒還是很生氣!=皿=+ 為什麼盜文(圖)者不先詢問一下作者可不可以讓他將文章(圖片)轉載到他們的論壇呢? 這樣一個小小的詢問動作是對寫文(繪圖)的作者最基本的禮貌和尊重! 連基本的禮貌和尊重都不願意做就直接將別人的心血帶走…… 你知道你手裡的滑鼠一個反白、一個右鍵複製便帶走了人家嘔心瀝血寫的文、畫的圖……你們不會良心不安嗎? (天音:如果盜文(圖)者會良心不安的話,那他們還會盜文(圖)嗎?) 唉……軒想,花個幾分鐘、也可能是幾秒鐘來打字留言詢問作者能否轉載文章(圖片),對你們來講應該不成問題吧? 軒很想問盜文(圖)者,當被你們盜走的文章(圖片)在某處被讓作者本人看到或是作者的朋友看到後告知作者, 請問,你們知道那時作者心裡會有多氣憤嗎?(天音:會知道才有鬼吧。) 軒想以後還有哪位作家會願意將文章(圖片)上傳到專欄或是部落格給愛文(圖)的朋友欣賞呢? 咳,回到先前話題。 軒本來覺得如果文章已經撤掉了的話,那麼也就這麼算了…… 可是,在軒看到那論壇的某管理者回覆幾位大大的回答時,軒突然覺得那個管理者真的很可恥!! 以下是那論壇管理者和幾位大大的對話:(紅字為那名文字用詞過份的管理者) ╰☆瑆灀τ┽ 2007-06-16 14:34 已按要求處理,謝謝提醒。實在不好意思,呵呵,本站管理員未征求作者同意也非故意。麻煩代傳一下,請作者們在原創最後註明一下是否允許本站轉載。 另:最後一篇為《戲中戲》作者是妍舞。仍然是照樣處理了。 BY YUEU 2007 6 16 軒:『請作者們在原創最後註明一下是否允許本站轉載。』為什麼你們要作者們在原創後註明允不允許你們轉載,卻不是要你們管理者或會員留言詢問作者能不能轉載呢?
薇兒 2007-07-07 10:16 最好是不是故意的 既然能夠從原作者處轉載過來 告知花不了你多久時間 無斷轉載就是無斷轉載 沒有什麼"不是故意"的這種理由
╰☆瑆灀τ┽ 2007-07-07 15:28 無論“不是故意”這個詞是否理由的存在,我想薇兒需要注意的是都是玩明志的人,相對來說也算志同道合罷。需要因為這些殺氣騰騰的跑來回這種已處理的貼子?畢竟是個寫文的人,應該是平靜如水的女生,相對來說,不是會顯得文靜一些嗎?希望我不會因為這些對喜歡你寫出來的文打什麼折扣。呵呵。 軒:『畢竟是個寫文的人,應該是平靜如水的女生,相對來說,不是會顯得文靜一些嗎?』誰說寫文的人一定是平靜如水兼文靜的人呢?你也太不了解寫文的人了吧。
zengshuai10 2007-07-07 15:47 每個人都會因為別人不告訴自己就把自己的東西拿去而生氣吧,不過如果我能有作者這麼好的文筆一定是希望能有更多的人看到自己寫的文的,我想作者也會有這樣的心情吧。雖然我們的確沒有做好,不過如果大家能心平氣和的談一談不是更好嗎。
薇兒 2007-07-07 16:43 不問則取 視為偷 我寫文是我自己開心 不是要獲得認同 也不需要會偷東西的網站幫忙宣傳 說穿了 只是作者沒發現沒過來抗議而已 在文學作品那邊 許多都是無斷轉載的盜文 貴網站根本沒有所謂的道德可言 老實說 對偷了東西還不覺得有錯 反倒指人殺氣騰騰的怒火奇怪的 (笑) 本姑娘也不屑知道妳對我有什麼評價 小偷就是小偷 那些轉載未經過作者同意的作品 若真有誠意 就自己下架 不要等到作者來抗議 才在說自己不是故意的
zengshuai10 2007-07-07 17:34 這個網站才建沒多久,肯定會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需要改進,在很多方面也沒有經驗。這些都需要大家的幫助和指正。出了錯誤,總要給個改正的機會是吧?總不能一棍子就把人打死,何必如此呢。我也轉過幾篇文章,我現在也後悔我沒能得到作者的同意就帖了出來。這是我第一次上的論壇,我也沒有去過別的論壇,更沒有這些經驗,想當然的就把文章帖了過來。我說這個並不是要為自己找理由,正是因為我沒有經驗,所以才會犯一些錯誤,如果有人能指出來我會相當高興,也會去改正它。人不都是在錯誤中成長的嗎?不論犯了什麼錯,只要不是殺人,不都有從新來過的機會嗎?以前的帖子,作者如果不同意,我們可以馬上刪了。以後的帖子我們一定先獲得作者的同意再帖出來。 你指出了我們的錯誤,我們會去改正它,這不是很好嗎?為什麼要弄成這樣呢?
維維海芯 2007-07-07 19:26 這是一個很溫馨的論壇~
悠悠漫遊 2007-07-08 21:52 覺得某女過分了些~
薇兒 2007-07-09 10:22 這該是叫做一丘之貉嗎 連身為管理者和版主都是這樣的態度 這種論壇 老實說 垃圾
貓貓 2007-07-09 10:45 這位作者,我們論壇是有不完善的地方
私自轉載了你的作品,也是我們的不對 我們已經很誠懇的向你道歉了 你用不著在這裡不依不饒的吧? 如果你覺得這裡垃圾 有人強迫你來嗎?
╰☆瑆灀τ┽ 2007-07-09 17:18 貓。 停。 用不著讓不必要的事情影響自己的情緒。 相對來說,這種作者,我們不需要她們的文章。 再怎麼有道理,囂張到這種地步,相對來說我認為這種人很無恥。就這樣 軒:哇~這一整段的回文真是讓軒傻眼了...偷文者罵被偷文的作者很無恥?!嘖嘖,你還是真是作賊的喊捉賊啊~
薇兒 2007-07-09 17:52 以下是引用╰☆瑆灀τ┽在2007-7-9 17:18:43的發言: 貓。 停。 用不著讓不必要的事情影響自己的情緒。 相對來說,這種作者,我們不需要她們的文章。 再怎麼有道理,囂張到這種地步,相對來說我認為這種人很無恥。就這樣 笑 人與"畜牲"果然無法溝通 既然已經下架 我也不想再多說什麼 只不過呢 更加深刻了解 貴站的"水平"在哪了 偷東西的沒錯 來質問的錯了 偷東西的站的住腳 來罵人的囂張 偷東西的大聲回話 最該生氣的變成無恥之人 基本上
連盜版都在置頂聊 我就不信這個站的道德高到哪去 若不是要個完整交代 連進來我都覺得傷眼 若只是表面的道歉 那 你還是吞回去吧 不要以為其他人都是爛柿子好欺負 你們這種回話方式 只會讓所有的作者覺得你們無恥至極 哪天身份錯位 又遇上這般回話滿腦垃圾的管理者 就看你們還能不能這般冷靜 你求我來我都還不想來咧
最好不要再讓我看見有人"不是故意"的轉載文章
╰☆瑆灀τ┽ 2007-07-10 13:07 對了。你也知道什麼叫質問了。 所謂不知者不為錯。整件事我完全不知道。就看到你在這狂叫亂罵的,比質問還要過份。 刪就刪了,沒什麼大不了的,只不過你的態度讓我很不爽。 之前也有人來提過類似要求,為什麼別人的事我馬上答應辦到,你何不去學學人家的表達能力? 或者你真的除了寫文,不會交流? 也仔細看了一下,90%的微型,明顯不怎麼樣,嘿嘿。懶得說。 軒:『你何不去學學人家的表達能力?』不是人家表達能力有問題,而是你的理解能力有問題吧?
lilyangelly 2007-09-11 11:46 真是不好意思 那幾篇剛好沒有被我看到哦 或許是我就沒有注意到吧~ 倒是現在轉載區的幾個long 感覺很好的呢 只是作者都沒有繼續寫了 有點小失望的說~
芍藥 2007-12-16 21:44 自欺欺人到一種不可思議的境界 實在是 真不知道該如何才能讓自己的想法變成這樣 錯了就是錯了 還可以理直氣壯,解釋這種小偷的行為,太佩服這種腦殘式的思維了。 只要偷文只要拿下來就好了,不過這個網站 也變成會盜人文章的網站了(竊笑) 真是無恥(笑) 盜人文者竟然還會說:文章也不怎麼樣來形容! 試問,你們是那種 玩完人家的女兒說,其實你的女兒上起來也不怎麼樣 的無恥言論嗎?
不知者無罪 多美好的脫罪詞 從網站偷完別人文,可以用不知者無罪這種詞語帶過 對不起喔 我不知道妳的心是如此脆弱 那我多罵妳兩句,妳也別見怪喔 因為不知者‧無罪嘛(燦笑)
楓葉吹 2007-12-17 19:47 [引言:對了。你也知道什麼叫質問了。 所謂不知者不為錯。整件事我完全不知道。就看到你在這狂叫亂罵的,比質問還要過份。 刪就刪了,沒什麼大不了的,只不過你的態度讓我很不爽。 之前也有人來提過類似要求,為什麼別人的事我馬上答應辦到,你何不去學學人家的表達能力? 或者你真的除了寫文,不會交流? 也仔細看了一下,90%的微型,明顯不怎麼樣,嘿嘿。懶得說。] 哦 你的意思就是 我不知道殺人有錯 所以跑去殺人就沒錯了? 大陸的文化水平真的高得可以 你們跑來偷文 我們沒有資格在這說話嗎? 你知道這是犯法行為嗎? 你完全沒有尊重別人的權利 這樣基礎的法律知識都不知道 你差了點吧 只能說你的臉皮太厚,或者是你認為這樣是無條件幫作者們打廣告 我們該謝謝你對了 真是無聊 他們也不需要你們這種宣傳吧?
那個管理者的文字裡都讓軒覺得他根本不懂何謂禮貌和尊重! 被盜文的作者們可有請他們的論壇幫忙打廣告嗎?答案是--沒.有! 那些作者們想打廣告還需要靠他們的論壇嗎?答案是--不.需.要! 人家那些作者們也有自己放文(圖)的地方啊! 如果想放在他們的論壇,作者們自己就會去放文(圖),又何須要他們來盜文(圖)回去論壇供人點閱! 軒講了那麼多,無非是想告訴盜文(圖)的朋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也許作者本身不知道已經被人盜了文(圖),但是,有什麼資料是在網路上查不到的呢?對吧?(笑) 請給作者們基本的禮貌和尊重,也讓別人尊重你。 附上網址:http://www.stardomol.com/bbs/index.php 不過,軒也不能光說別人啦…… 軒其實也有一些小品文章是朋友郵寄給軒,而軒就將它貼在部落格裡給大家看…… 其實這也是盜文的行為啦…… 雖然不知道作者是誰,但,沒有經過作者的同意就是不能將文章貼在部落格上供人點閱…… 軒等等就將部落格裡的轉貼文給刪除掉的…… 軒跟那些小品文的主人說聲抱歉。真的很對不起! |